2013年3月31日 星期日

(中原盃)第十六屆(102年)台灣區書法比賽-決賽得獎名單

其實我本來忘了3/30有中原盃的決賽,是因書友透過網路提醒才猛然想起。
台灣道教總廟 無極三清總道院
問有誰要一起去比?結果鈞智已經拿過中原盃的全國第一,鱸鰻嫌今年獎金太少,競永想和女友約會但拿了一個很爛的理由搪塞(他說他去了也只是陪考),大家都不想去;再加上到了現場之後看到這根金光閃閃的柱子,我立刻失去參賽情緒... 

報到之後領了兩張比賽用紙,交給俊宏薇鈺、薇筠姊妹備用,悄悄的我就走了,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沒想到我後腳剛離開, 馬腳 馬總統的前腳就踏進來。報載「這次約有2萬人參加十六屆中原盃書法比賽,三千人昨日複賽,盛況空前,馬總統頒發感謝狀給傑出的書法老師,並與參賽的選手們互動,勉勵參加書法比賽的選手們,勤能補拙、熟能生巧,透過持續練習來展現及傳承文字之美,這是中華文化獨特的文化寶藏。」恩恩,說得真好。但如果問他馬總統請問您對賴素如的案子有什麼看法?他應該只會說依法辦理謝謝指教吧... >_<
  
 

比賽進行得如火如荼時,我也在附近的鎮瀾宮看得如癡如醉。雕樑畫棟是一種美,善男信女手中冉冉上升的香煙也使媽祖廟莊嚴中更顯親切。
大甲鎮瀾宮 (大甲媽祖宮、大甲媽祖廟)

下午三點回到台北家中,俊宏傳來捷報:

恭喜阿得,恭喜豪哥,恭喜俊宏哥哥和薇鈺姊姊~ 

薇筠沒關係,才18歲就跟一堆LKK比社會組,若讓你得了獎那些老人多沒面子啊~ 哈!但一次一次,你的成績一定會愈來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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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布之
(中原盃)第十六屆(102年)台灣區書法比賽得獎名單

國小一二年級組 
第一名:林勖恩
第二名:王齡萱、郭?昱 
第三名:黃睿妤、曾冰雁、郭紋妙 
第四名:黃琬喬、蔡沂璇、林宛妤、黃楷茵、閻欣妤 
第五名:張芸甄、林睦鈞、林晏羽、沈芝羽、詹禹彤 

國小三年級組 
第一名:吳昌叡 
第二名:王御諺、林軒霆 
第三名:張翊瑩、林軒誼、蕭盈盈 
第四名:陳立宏、許家愷、張博安、賴季琳、余佳蓁 
第五名:方博弘、簡允星、蔡函諭、湯宗穎、沈冠廷 

國小四年級組 
第一名:涂竣瑋 
第二名:蔡福偉、陳焌瑋 
第三名:陳政錡、陳恩宇、李宛庭 
第四名:許惠昕、張育誠、洪翊家、唐翊雯、李郡益 
第五名:劉育?、洪琛評、林宜儒、王思勻、林潔瑩

國小五年級組
第一名:李孟蓁 
第二名:涂欣玉、吳季祐 
第三名:郭名恆、簡崇翰、蔡宜庭 
第四名:謝芯蕙、張語瑄、涂秉豐、趙奕婷、曾筑翎 
第五名:蔡昀庭、謝建霖、覃寧萱、李旻哲、梁竣皓 

國小六年級組 
第一名:楊謹豪 
第二名:鄭淮得、徐珮甄 
第三名:楊子昀、黃治鈞、黃詩諭 
第四名:李嘉晏、蕭懿驊、朱?玓、張議安、謝心榆 
第五名:壽乙安、林妍君、卓均而、李欣諺、陳沛沂 

國中組 
第一名:張簡依萱 
第二名:陳品豪、黃富群 
第三名:李佳芸、陳敬和、賴忠毅 
第四名:王若馨、林昱全、童鈺舫、陳宗明、黃正維 
第五名:劉旎羚、施曉涵、林庭丞、陳昱佑、張珮嫻

高中組 
第一名:董語璇 
第二名:廖重嘉、黃柏雄 
第三名:陳孟謙、李?寯、李欣鴻 
第四名:張喬涵、陳宥善、梁芯瑜、蕭中豪、莊瑞皓
第五名:林均竹、林易萱、李?玫、吳宛蓉、趙榮祺 

社會組 
第一名:莊進益 
第二名:林俊宏、林勇忠 
第三名:蕭薇鈺、陳芃霏、柯孟君 
第四名:王素杏、周家旭、廖祥致、江愛忠、郭哲志 
第五名:吳宗芳、涂玉媛、張富南、黃莉茹、羅紹禎 

長青組 
第一名:謝水吉 
第二名:林東妹、賴滄淇 
第三名:許銀塗、董永隆、謝慶榮 
第四名:顏俊鴻、黃顯輝、詹萬朝、劉天耀、林任淳 
第五名:項?超、黃錦昌、張錦?、左耘田、蕭秀青

2013年3月20日 星期三

(中原盃)第十六屆(102年)台灣區書法比賽入選名單


說真的我個人對於這比賽的名稱很有意見,從去年就是如此
不過既然立法院長、台中市政府要來頒獎,表示他們也認同「台灣區」這個概念,那好吧... 我們人微言輕還能說甚麼呢?只能期待主辦單位辦完台灣區之後還會繼續辦全國賽,邀請澎湖區金門區馬祖區綠島區蘭嶼區和釣魚台區的好手們一起來參加囉!

(喔~對了我要再次強調,以上純屬我個人看法,與雲心草堂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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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盃)第十六屆(102年)台灣區書法比賽入選名單



指導老師下載(101/03/03)更新

入選名單下載(102/03/18)更新



中原盃書法比賽通知

台端參加一0二年度全國第十六屆(中原盃)書法比賽經評審結果,貴作品已獲取參加決賽資格,請於國曆三月三十日(星期六)至中原紫雲禪寺二樓參加決賽。


決賽辦法如下:

壹、比賽分二梯次進行

第一梯次:五年級組、六年級組、高中組及社會組,上午九點四十分報到,十點三十分書寫至十二點止。

第二梯次:低年級組、國小三年級組、四年級組、國中組及長青組,上午十點三十分報到,十二點二十分書寫至十三點二十分止。

貳、比賽用具自備,宣紙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人兩張。

参、下午三點頒獎。本屆決賽入選者由立法院長台中市政府頒發獎狀。

肆、本寺備有免費午餐。

伍、一點四十分至二點四十分有福建書法家林志良及許伯夷大師等多位名筆現場揮毫。

陸、感謝桃園市皇家食品廠李淑妙、洪玉梅及溫進剛三位大德提供指導老師獎品。

柒、感謝正大筆墨莊為鼓勵參賽者,於比賽當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三點現場辦理資源回收,持舊筆換新筆活動每人限量五支,物超所值。(只收材料費每支30元、50元、70元、90元、12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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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8日 星期一

北極宮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得獎名單

北極宮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前三名頒獎。
左起:莊鈞智蕭薇鈺(的媽媽)、李黃瀚

北極宮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社會組得獎作品

非常抱歉,因為比賽當天下午我沒有留在現場參加頒獎典禮,所以手邊沒有各組得獎作品的的照片可以提供大家觀摩欣賞。但打幾個字讓大家知道成績,這倒還是做得到的。^_^

北極宮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得獎名單

國小中年級組
1. 施羽凡、2. 王思勻、3. 唐翊雯
優等:王冠驊、施俊廷、陳恩宇、陸慧中(「亞伯」林盈祿的學生)、黃晟瑋

國小高年級組
1. 鄭淮得、2. 黃治鈞、3. 李嘉晏
優等:方永貞、王馳詠、高珮珈、黃耀霆、蔡侑珊

國中組
1. 陳羿璋、2. 施曉涵、3. 陳彥宇
優等:陳偲翎、李汪禹、鍾肇哲、楊佩蓁、林韋汝

高中組
1. 邱靖雅、2. 陳瑞穎、3. 蕭中豪
優等:董語璇、李彥霖、鍾肇恆、陳荣澄黃千驊

社會組
1. 莊鈞智、2. 蕭薇鈺、3. 李黃瀚
優等:呂宗城、林俊宏傅競永、鄭皓元、謝文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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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十二屆北極宮文昌盃書法比賽成績

2013年3月16日 星期六

北極宮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比賽後頒獎前檢討


北極宮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在今天早上我還半睡半醒的時候就比完了。

比完之後鈞智說他寫漏字心情不好,於是眾師兄弟們就陪著他來到 歐神謝仔 的「新。溪洲美術」畫室,大口喝酒~

大家圍著拍回來的照片,七嘴八舌。
未成年請勿飲酒!!!)
圖中拿酒的是歐神,他已經成年*2了... 

大尾鱸鰻說:這些人來幹嘛啊!!!!!
(設計對白,鱸鰻本人個性是很低調又謙虛的)

看了這麼多作品,我們一致認為:

無論下午出來的成績如何,林俊宏都是我們心中的第一名!!!!!

歐神謝仔說,以上投票是根據我們年輕人不帶感情只談專業的意見。這從俊宏在我們之中人緣並沒有特別好(哈哈哈!!!)卻仍然獲得大家拍手通過得到第一名可以得證。不過,如果想拿到獎金,還是得等下午即將公布的真正比賽結果~請大家屏息以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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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十二屆北極宮文昌盃書法比賽成績

2013年3月11日 星期一

[雲心草堂]書法家駱明春2013年春季書法班授課時間表


老大今年真是佛心來的,怕我回信回得太累,直接提供了課表(其實我本來都不知道啊!回信也只是給大家老師的聯絡方式,讓大家自己去問... )

甚麼?你說表格看起來很複雜?
那我幫忙翻譯一下:上課時間是每週一、二、五晚上七點、以及每週六下午兩點(開始),您只須自己選定班別(例如週二班),然後在每次出發前都看表確定一下當天的日期是否有開課,就簡單多了~

歡迎大家加入雲心草堂的大家庭唷^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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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心草堂]書法家駱明春2013年暑期書法班授課時間表
[雲心草堂]書法家駱明春2013年春季書法班授課時間表
[雲心草堂]101學年度寒假書法班上課時間表
[雲心書法班]駱明春老師101學年度上學期開課時間
[萬紫千紅總是春]雲心草堂駱明春師生書法聯展@國父紀念館-籌備注意
駱明春師生書法展,明年國父紀念館見!

2013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即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星期二止)

2013裕元獎 - 全國書法大賽

2013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
一、 宗旨:推廣書法教育、發揚傳統詩詞文風、建立書香社會、延續文化傳承、提升書法品質及水準。
二、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裕元教育基金會
三、 協辦單位:臺中市西屯區永安國民小學、寶成國際集團、古典音樂台FM97.7好家庭廣播
四、 參賽對象: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喜愛書法藝術之在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均可依組別報名參加。
五、 報名組別及規格:學生以101學年度就讀年級為準。
組別\對象\字數\紙張規格
國小中年級組 就讀國小三、四年級之學童 28字 四開28格宣紙(70cm x 35cm)
國小高年級組 就讀國小五、六年級之學童 28字 四開28格宣紙(70cm x 35cm)
國中組 就讀公私立國民中學之學生 40字 對開空白宣紙(135cm x 35cm)
高中組 就讀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之學生 56字 對開空白宣紙(135cm x 35cm)
大專組 就讀大專院校及五專(四、五年級)之學生 56字 對開空白宣紙(135cm x 35cm)
社會組 年滿18歲以上社會人士 56字 對開空白宣紙(135cm x 35cm)
六、 比賽程序:各組比賽擬分「初賽」、「複賽」兩階段舉行: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 書寫內容:以聖賢格言佳句或典雅詩詞為範圍,題目自選(字數需符合各組規定),並註明出處一律直式書寫,字體不拘,作品不需裱褙,背面左下角浮貼報名表第一聯。
2.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收件地點:請將作品逕送或郵寄至「40764 臺中市西屯區臺中港路三段78-2號16樓 裕元教育基金會 2013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活動小組 收」。

4. 由初賽作品中擇優錄取若干名,名單公布於本會網站(www.yueyuen.org.tw),並專函通知參加複賽。
(二)複賽:採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詳細規定請見複賽通知中說明。
1. 複賽日期:2013年6月1日(六)。活動當日若遇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臺中市政府發布『臺中市停止上班上課』時,比賽延期舉行,相關訊息將公告於本會網站。
2. 複賽地點:臺中市西屯區永安國民小學永安館(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33號)
3. 複賽時間90分鐘,用紙規格與初賽相同,書寫內容當場公布。
4. 參加複賽者請依規定時間完成報到手續,並自備書寫工具(含墊布),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5. 複賽結束後隨即進行評審,預定當日下午於同地點舉行頒獎典禮。
七、 評審與獎勵: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著名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
(二)參加獎:作品經由初選通過且出席複賽者,發給「參賽證明」一紙。(如現場書寫作品之水準與初選作品有明顯差異者,經評審委員一致決議,得取消給獎。)
(三)各組分別頒發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優選獎5名及佳作獎若干名。得獎者均可獲贈獎狀一紙,前三名及優選獎可獲贈獎金(詳見下表)。如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組別 社會組 大專組 高中組 國中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第一名 7,143 6,122 5,102 4,000 3,500 3,000
第二名 5,102 4,000 3,500 2,500 2,000 1,500
第三名 4,000 3,000 2,500 1,500 1,200 1,000
優選 3,000 2,000 1,500 1,200 1,000 800
佳作 獎狀 獎狀 獎狀 獎狀 獎狀 獎狀
(四)獎金屬於稿費性質(執行業務收入),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辦理。並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3條、第4條、第5條規定,其單次給付金額達新臺幣5,000元者,應按規定之補充保險費率(2%)扣取補充保險費;若為符合免扣取補充保險費對象(無投保資格者、低收入戶、投保在職業工會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應於受領給付前,主動向本會告知並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得免扣取保險費。
八、 注意事項:
(一)初賽報名時須詳實填寫報名表一式兩聯(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連同作品一併寄交主辦單位。
(二)參加複賽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以供報到時身分識別及領獎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三)凡參加比賽之作品,無論入選、得獎與否或取消參賽資格均不退件,其所有權及其著作財產權全部悉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重製、展覽及作為推展會務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如經查明確有上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資格,並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獎狀、獎金。
(五)投稿之作品若格式與規定不符,或因個人基本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聯繫者,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提出異議。
(六)本辦法及相關訊息登載於裕元教育基金會網站(www.yueyuen.org.tw),洽詢專線:04-24606690。
(七)凡參賽者視同接受本簡章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2013年3月5日 星期二

『財團法人新北市板橋北極宮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實施辦法(報名至102年3月5日下午5點鐘截止)


『財團法人新北市板橋北極宮第十三屆文昌杯』全國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一、目   的:為宏揚我國傳統倫理道德,進而達到心靈淨化、和諧的書香社會。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新北市板橋北極宮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板橋區溪洲國小
四、協辦單位:新北市板橋區沙崙國小、新北市板橋區溪崑國中
五、指導單位: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六、參加對象: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社會組。前一年度得到各組第一名者,二年內不參與同組評比,但可往上跨組參賽,惟社會組前一年第一名不得報名參賽。
七、作品規格:
國小中年級組以宣紙四開(約35×70公分),國小高年級組以上以宣紙直式對開(35×138公分),各組需落款署名。中年級比賽字數為28字,高年級以上比賽字數為56字;中、高年級比賽為有格用紙,國中組以上為空白用紙。
八、比賽規則:
     (一)書寫用紙僅提供每人一張,不提供換紙,非主辦單位提供用紙不予評審。
     (二)比賽紙張下方不可墊畫有九空格的紙張、有格線墊布或任何有格物品。
  (三)不可翻閱任何參考資料,如字帖或字典。
  (四)比賽開始超過5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逾時不繳卷者,不予計分。
         能於時間內寫完或作品有錯別字者,於評審時均依規定扣分。
九、報名日期:102年2月18日起至102年3月5日下午5點鐘截止(比賽當日不受理現場報名)
十、報名方式:
  (二)通訊報名: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寄送或親送「新北市板橋北極宮」~~TEL:2681-5752。新北市板橋區溪崑二街73巷1號
  (三)溪洲國小、沙崙國小、 溪崑國中三所學生可由學校代收報名表。
十一、比賽日期:102年3月16日(星期六)
十二、比賽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溪洲國小(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289號)26867705 #30
十三、報到時間:102年3月16日(星期六)上午7點40分至8時15分辦理報到。
十四、比賽題目:試題於當天公佈,比賽紙張由主辦單位提供。
十五、比賽時間:中年級組比賽時間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止;其餘組別比賽時間至上午8時30分至10時分止
十六、頒獎時間:102年3月16日下午2點在北極宮廣場舉行頒獎典禮。若無法親自領獎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其缺不予遞補。
十七、獎勵辦法:獎金(共計104,000元)及獎狀乙紙
組別
第一名1人
第二名1人
第三名1人
優等5人
佳作20人
社會組
10000元
7000元
5000元
2000元
200元
高中組
7000元
5000元
3000元
1000元
200元
國中組
5000元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200元
國小(高年級組)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500元
200元
國小(中年級組)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500元
200元
十八、得獎名單公佈於溪洲國小網站及北極宮,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公開陳列展覽,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十九、比賽會場不提供停車位,請參賽者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
二十、報到時發與參賽者每人餐券一張(一張餐券代表一個家庭),可憑餐券至北 極宮午饍。
二十一、本辦法經北極宮董監事會核淮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3年3月2日 星期六

靜宜大學2013全國大專院校學生書法比賽辦法(初賽收件2013年3月22日截止郵戳為憑)

靜宜大學2013全國大專院校學生書法比賽辦法



一、主辦單位: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

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 漢字研究中心

二、贊助單位:黃記筆墨莊、廣達書局

三、承辦單位: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 書法創意社

四、報名資格:中華民國各大專院校學生(限30歲以下大學部學生參加,不含交換生)

五、比賽方式及報名:本次比賽依初選及決賽兩階段進行,決賽後即時頒獎。

1.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一),自行書寫一幅直式對開作品參加初選,內容、字體及格式不拘。

2.參加者可個別報名,或由各校書法社、相關社團統一代理報名。初選參賽作品(參賽作品背面右上方請浮貼報名表)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3301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  靜宜大學中文系書法創意社」。

3.經主辦單位邀請國內知名書法家擔任評審,由初選作品中分別選出入圍者20名參加決賽,決賽後再經評審決定獲獎名次。

4.凡參加決賽者,務必攜帶身份證及學生證,證件不齊,恕無法參加決賽。

六、比賽日期:

(一)初選收件截止日期:2013年3月22日(五)前(以郵戳為憑)

(二)決賽日期:2013年4月17日(三) 中午12:50報到

七、決賽地點:靜宜大學伯鐸樓122教室

(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

八、決賽規則:採全開作品即席創作競賽方式。現場比賽後,隨即經由評審委員進行評審,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會議中決定,並於當天進行頒獎。

九、獎勵辦法:第一名一位,頒發獎狀獎金及新臺幣壹萬伍仟元;

第二名二位,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壹萬元;

第三名三位,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伍仟元;優選五名頒發獎狀乙張及獎金新臺幣貳仟元。

十、頒獎典禮:決賽後,隨即評審並舉行頒獎,獲獎者須親自領獎。

十一、凡參加初選及決賽者,須填具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否則不予評選;初選及決賽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不予退回。

十二、2013年5月13日(一)-5月27日(一)於靜宜大學任垣藝廊舉行得獎作品展覽。獲獎及相關訊息將公布於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網站。

十三、本辦法及相關訊息請至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網站查詢及下載http://www.chinese.pu.edu.tw/。

十四、如有疑問,請洽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 書法創意社 林德怡同學,聯絡電話:0988-926-059,E-mail:mosi9702tima@gmail.com。

詳情請參考:靜宜大學2013全國大專院校學生書法比賽辦法 Adobe PDF

2013年2月21日 星期四

第一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學生書法比賽(初賽收件102年4月5日截止郵戳為憑)

第一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學生書法比賽

一、目 的:

為新世代文化植根,建立人文素養,鼓勵學生研習書法,認識傳統文化,進而融入生活,並建立艋舺龍山寺之推廣書法教育形象,特舉辦第一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學生書法比賽。

辦理單位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
三、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書學會
四、協辦單位:淡江大學書法研究室、各大書法團體等。

五、參賽分組

:比賽分組如下所示(各組均含公、私立學校)。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小學四年級以下)
(二)國小高年級組(小學五、六年級)
(三)國中組
(四)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六、比賽程序及參加要點:

各組比賽分「初選」、「決賽」兩階段舉行。
(一) 初選:各組參賽者,先提供自書直式作品乙件,依下述辦法參加初選。初選作品由初審委員選出各組若干名入選者參加現場決賽。(得視參加人數比例酌予增減)
收件:102年4月5日截止,郵戳為憑。

請將規定作品附填報名表,並於信封註明參加第一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學生書法比賽及組別,郵寄「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242號5樓 財團法人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聯絡電話:            02-82520103       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            02-25585236      中華民國書學會。
(二) 決賽:入選決賽者於指定日期在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參加現場書寫,入選決賽者將公布於相關網站並另以專函通知。
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評審委員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審。

七、比賽辦法:

(一)初選
1.參加初選作品:國小組(含中低年級組與高年級組)以四開宣紙(約67X34公分)書寫,國中組與高中組以對開宣紙(約135X34公分),字數需在16字至40字之間,不須裝裱,作品內容不限(不違反善良風俗、不涉及政治,以古今詩詞為主),自擇章句書寫。
2.每人限參加一組,以一件作品為原則,不得重複送件。(重複送件者取消參賽資格)
3.參加初選作品不需裱褙,限以直幅書寫,不限書體,需落款署名,用印與否請自行決定。參加初選作品不論入圍決賽與否,作品概不退
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4. 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或修改,如經查獲或評審認為不實,得取消參賽資格。
5. 請盡可能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務必詳填報名表,貼妥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6. 獲選入圍參加決賽之名單,將於決賽日期前二週(5月3日),公佈於龍山寺及中華民國書學會網站,再以專函通知。
(二)決賽
1.獲選決賽名單公佈後,隨即發出決賽通知。(未獲入圍參加決賽者,不再通知,亦不退回作品)
2.預定102年5月19日於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舉行決賽,比賽主題於比賽當天公佈。其相關規定於寄發決賽通知時說明。
3. 決賽時用紙由主辦單位供應兩張,其餘書寫用具(含墊布)請參賽者自備。
4.決賽後立即進行決賽評審,並於當日舉行頒獎。
(三)傳揚書法獎:為感謝書法指導老師傳播書法教學之辛勞,特設立傳揚書法獎。鼓勵學生參加本次比賽並以入選之人數及獲特優成績為得獎之評審參考。由評審委員評選若干名得獎,說明如下:(以各組參加比賽者填明之授課老師為準,未填寫者,不得繳後補報)
1. 各組獲特優獎之指導老師每名頒與獎金5,000元、獎狀一幀。
2. 凡指導學生參賽,作品入選之指導老師主辦單位將依入選數量遴選若干名,每名頒贈獎金10,000元與獎狀一幀。

八、評審:

各項評審均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書法名家及相關人士擔任之。

九、獎額及獎勵:

各組參加決賽者,在頒獎典禮後均贈予紀念品乙份。

十、頒獎典禮與展出:

(一)頒獎典禮於決賽當天,比賽完畢進行評審後隆重舉行,詳細日程於決賽通知時說明。
(二)得獎作品將於比賽後擇期展出,佳作以上作品將刊於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及中華民國書學會網頁。
(三)獎金須親自於頒獎典禮中領取,否則視同放棄,主辦單位不予寄發。

十一、參賽須知

(一)參賽者不限國籍,均需經過初選,才能取得受評決賽之資格。
(二)未附報名表,及未詳實填寫報名表,經通知未補正者視同報名無效。(有無授課老師,由參賽者自行決定填寫與否)
(三)評審團評審會議得視作品之多寡或水準,建議主辦單位斟酌各組得獎名額。得獎及展覽作品,均由初選、決賽評審
委員評定之,參加者與家長不得有其他異議。
(四)參賽者自報名參加本項比賽起(以郵戳為憑),視為認同並遵守本比賽辦法上所列之各項規定。
十二、相關比賽辦法有未竟事宜者,由主辦單位現場公佈,參賽者不得異議。

彰化縣第十四屆磺溪美展徵件(初審收件102年4月8日下午5時止)


磺溪美展為全國性之美術競賽及交流活動,目的在於提供藝術創作者交流切磋及欣賞的平台,以推動藝術創作風氣,歡迎全國優秀的藝術創作者熱情參與。
一、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財團法人彰化縣文化基金會
(三) 贊助單位:GSK全興關係企業、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
二、 徵件類別
書法篆刻、油畫水彩、水墨膠彩、攝影、立體工藝、數位藝術等六類。
三、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四、 參賽規定
(一) 參賽作品限為2011年1月(含)以後之創作,且未曾在其他公開徵件美展之比賽(不含社團內部比賽)中獲入選以上獎項之作品。
(二) 參賽作品於評審結果公布前,不得參加其他競賽。
(三) 參賽者得跨類送件,每類限送壹件。
五、 實施期程
(一) 初審收件日期:102年3月25日至4月8日止。
(二) 初審日期:102年4月15日至4月19日擇一日辦理。
(三) 複審收件日期:102年5月23日至5月25日止。
(四) 複審日期:102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擇一日辦理。
(五) 首展日期:102年10月2日至10月31日。
(六) 頒獎典禮:102年10月12日(暫定),時間及地點另以邀
請卡通知。
(七) 巡迴展:102年11月起至102年12月底(暫定)安排
於本縣鄉鎮市及其他縣市展出。
六、 收件與退件辦法
(一) 收件時間:規定日期內每日(含週六、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二) 收件地點:彰化縣文化局視覺表演科(週一至週五請送本局三樓視覺表演科;週六及週日請送本局服務台)。
(三) 收件截止日期:
1、 初審:102年4月8日(週一)下午5時整截止,親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複審:102年5月25日(週六)下午5時整截止,親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 參賽者應以正楷詳實填妥本簡章所附之報名表,並浮貼2吋沖洗大頭照1張,照片後面註明姓名、電話及參賽類別(參加初審者需於信封註明參賽類別)。
(五) 作品規格與本簡章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
(六) 參加初審之作品照片原則不退件,欲退件者請自備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
(七) 各類獲優選及入選獎項之作品,本局將於巡迴展後發函通知領回,方式如下:
1、 親自領回(依本局通知時間及地點領回作品)。
2、 郵寄(得書面聲明委由本局送回,郵資由本局負擔,本局將委託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快捷寄回,依中華郵政公司規定作品總重量不超過20公斤,尺寸限制長、寬、高各不逾100公分,合計不得超過200公分),惟作品於運送過程中,如受搬運或包裝等因素,而導致作品損壞,本局不負賠償之責。
七、 參賽作品資料暨規格
(一) 初審:請以正楷詳實填寫徵件作品資料,並依下列規定送件。
1、 書法、水墨膠彩及油畫水彩類:繳交8×10吋照片1張,必要時可加局部放大照片1張。

2、 篆刻類:參賽作品送五方至十方八開宣紙原拓文1張(酌加邊款),不需裝裱。
3、 攝影類:請繳交照片1張,長邊限12吋、短邊不得小於5吋。
4、 立體工藝類:繳交8×10吋作品照片3張,含正、背、側面等3個不同角度各一張。
5、 數位藝術類:
(1) 數位平面藝術:以能表現作品意念之最佳方式,輸出A4大小(直式或橫式皆可)之圖片,貼附於硬紙板上。
(2) 數位多媒體藝術:可包含多媒體影音、數位動畫等作品。請繳交3分鐘內之作品創作概念或作品片段影片光碟(以AVI或MPEG格式燒錄為主)、或能夠直接在電腦上執行的檔案光碟,並於光碟正面註明創作者姓名、參賽類別、作品名稱及檢附能表現作品意念之A4海報一張(直式或橫式皆可),貼附於硬紙板上。
(二) 複審:通過初審者,請於102年5月25日(週六)前依下列規格,繳交原件作品送審。
1、 水墨:裝框或卷軸需完整,裝裱完後長邊限230公分,短邊150公分以下,聯幅不收。
2、 書法篆刻:
(1) 書法類裝裱或卷軸,裝裱完成後最大以230×150公分為限,直式對聯或中堂,畫心不得分割,橫式手卷不收。
(2) 篆刻類送原印石不得少於十方(需以錦盒裝妥),作品直式卷軸或直橫式裝框均可,橫式手卷不收,畫心以45×150公分為限,鈐印拓壹幅以10至20方為限,應加刻邊款屬名。
3、 油畫、水彩、膠彩:20號以上、80號以下,裝框後以176×142公分為限。
4、 攝影:裝框前作品長邊以61公分(24吋)為準,短邊不小於31公分(12吋)。
5、 立體工藝:
(1) 工藝作品型式不拘,作品請以堅固木箱裝運,外箱請貼組裝完成作品相片(組合式作品請檢附圖說)。
(2) 平面作品最小不得小於54×39公分、最大不得超過108×78公分。
(3) 作品長寬高各以100公分為限。編織類則不超過200公分。若裝裱於圖板上則其尺寸同平面作品之規格。
(4) 雕塑作品長、寬、高至少須有一邊不得少於30公分,且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300公分,重量不超過100公斤。浮雕含框最大170公分,最小80公分,參賽者應全程自行搬運,精細作品應加墊座,或用壓克力盒裝妥,並請以堅固木箱裝運,外箱請貼組裝完成作品相片(組合式作品請檢附圖說)。
(5) 因考量運送過程之安全,請參賽者將作品放置於堅固木箱內,避免巡迴展運送過程晃(滑)動而遭致損壞。
6、 數位藝術類:
(1) 數位平面藝術:以能表現作品意念之最佳方式,輸出最大限200×150公分 (含裝框直式或橫式皆可)之圖片,另繳交數位圖檔光碟一式一份,內含300dpi/ CMYK、TIFF格式之原吋作品圖檔各一,及轉檔為72~100 dpi/CMYK、JEPG格式之原吋作品圖檔各一,並於光碟正面註明創作者姓名、參賽類別及作品名稱。
(2) 數位多媒體藝術:包含之形式為多媒體影音、數位動畫等作品。請繳交10分鐘內之作品完整紀錄或示範影片光碟(以AVI或MPEG格式燒錄為主)、或能夠直接在電腦上執行的檔案光碟,並於光碟正面註明創作者姓名、參賽類別、作品名稱。
7、 以上各類作品必須精細裝裱完整(玻璃框不收)。
8、 複審作品須與初審照片內容相符,不得刪增作品內容,否則將視為違規,取消複審資格。
八、 獎勵
(一) 磺溪獎:由每類各遴選出乙名,共計六名,頒發獎金曁文化局典藏費新台幣15萬元整(含稅)、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及專輯五冊。作品如未達一定水準,本獎項得從缺。
(二) 優 選:由每類擇優錄取,共計十八名,頒發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含稅)、獎狀乙紙及專輯二冊。作品如未達一定水準,本獎項得從缺。
(三) 入 選:各類擇優錄取若干名,頒發獎狀乙紙及專輯乙冊。
(四) 全興獎:由各類「優選」或「入選」得獎者遴選出乙名,共計六名,該獎項須經獲獎人同意後,本局推薦予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評核確認,作品由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典藏及頒發典藏費新台幣12萬元整(含稅)、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及專輯五冊。作品如未達一定水準,本獎項得從缺。
(五) 磺溪新人獎:共計乙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含稅)、獎狀乙紙及專輯乙冊。作品如未達一定水準,本獎項得從缺。參賽資格凡本籍或出生地為彰化縣或設籍彰化縣五年以上者,首度參加本屆磺溪美展且獲入選以上作品不分類評選出乙位得獎者。
九、 權責
(一) 各類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重作、臨摹或請名師修改代為題字等情形,報名表等書面資料亦不得偽造,如經舉發查證屬實者,將取消資格,追回獎金、獎座及獎狀。
(二) 各類「磺溪獎」作品須無條件提供本局作為典藏之用(篆刻類-須附原送審之印石;攝影類-須附作品底片或原始數位檔,另得獎者須提供92公分(36吋)放大之作品照片,供主辦單位辦理首展、巡迴展及典藏;數位藝術類-須附完整作品數位檔),典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彰化縣文化局所有。
(三) 「全興獎」得獎者作品須無條件提供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作為典藏之用(篆刻類-須附原送審之印石;攝影類-須附作品底片或原始數位檔,另得獎者須提供92公分(36吋)放大之作品照片,供主辦單位辦理首展、巡迴展及典藏;數位藝術類-須附完整作品數位檔),典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由全興文教基金會與得獎者簽署。
(四) 本局對得獎作品有審查、研究、展覽、拍攝、出版、宣傳出版專輯及上網等公開推廣之權利,參賽者不得於巡迴展期間主張提早取回。
(五) 本局對得獎作品享有著作權法第22條所列之所有著作財產權,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公益使用。
(六) 保險:自複審階段開始對參賽作品辦理保險,作品出險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創作者不得異議。
(七) 得獎作品於展出期間由本局負完全保管之責,惟遇不可抗力之事件致作品受損者,不在此限。
(八) 凡送件參賽者,視同完全了解並且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 其他
(一) 本美展簡章可至彰化縣政府服務台、本局服務台、員林演藝廳服務台索取,或由本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下載。
(二) 初、複審結果均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項下,本局另以公文函知參賽者。
(三)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項下,歡迎上網點閱。其他相關洽詢事項,請電洽            04-725-0057      轉分機317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