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5日 星期一

第七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徵件簡章(初審收件至101年12月10日止)


公布本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簡章之前,
先讓大家欣賞一下雲心草堂師兄弟們在上一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的得獎作品:
(唔... 以下這六位得獎人,
 前前後後、直到如今,
 都是老大花費最多心思、精神,栽培著並疼愛著的大弟子!)

第六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F 社會組
第一名 鍾麒先

第六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F 社會組
第三名 林明享

第六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F 社會組
優選 李黃瀚

第六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F 社會組
佳作 莊鈞智

第六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F 社會組
佳作 謝文傑

第六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F 社會組
佳作 林盈祿


睽違四年,
「第七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再次開跑了,相關簡章規定說明如下,
並請民眾自行下載簡章或至文化局大廳索取紙本簡章。
初審收件自101年11月12日(週一)起至12月10日(週一)止,
歡迎各界書法同好、大朋友小朋友踴躍報名送件~


第七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徵件簡章



一、宗    旨:為宏揚傳統書法藝術,鼓勵書法研習風氣,配合新春節慶,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四、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書學會、桃園縣書法學會、桃園縣書法教育學會
五、參賽資格:凡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
六、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
   (二)國小高年級組
   (三)國中組
   (四)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
   (五)大專組(年齡30歲以下,含研究所、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兩年之在學學生)
   (六)社會組
   (七)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七、比賽程序:
   (一)初選:各組參賽者,先提供自選作品乙件(參閱參賽須知,作品形式不符者不予參賽),
               由評審委員依據參賽件數比例及作品水準,選出入選者參加現場決賽。
    (二)決賽:入選決賽者請於102126(週六)於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現場書寫。
    (三)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選。
八、初選收件:
   (一)自1011112(週一)1210(週一)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請郵寄或專人送交至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
         覺藝術科」收,信封請註明「第七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作品。
   (三)洽詢電話:(0333225928521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楊小姐。
   (四)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徵件簡章公告於「下載專區」,比賽
         結果、活動訊息公告於「最新消息、新聞稿」
九、各項工作進度表:
工作項目
時間
備註
簡章發布
1019
公布於本局網站,紙本簡章於各縣市文化
局免費索取
初選收件
1011112(週一)
1011210(週一)
參賽者以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
初選評審
1011224(週一)
預定於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舉行
初選成績公佈
1011228(週五)
將以專函(含決賽資訊)通知,並公佈於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
決賽日期
102126(週六)
上午9-930分報到
上午10時正式比賽
地點: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
決賽評審
決賽完畢隨即評審
地點: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
推廣活動
同決賽日
上午1230分至下午130
現場舉辦「漢字之美書法推廣活動」
頒獎典禮
同決賽日下午2
地點: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
得獎公佈
同決賽日下午2
頒獎典禮現場公佈
現場公佈得獎名單,並發佈訊息於桃園縣
政府文化局網站
十、參賽須知:
   (一)初選:
         1.初審作品請以普通宣紙書寫(尺寸如下),不須裝裱,並不得以對聯形式送件。
      ※長青組、社會組、大專組、高中職組:四尺宣紙對開(約140×35公分)。
      ※國中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四尺宣紙四開(約70×35公分)。
         2.限直幅書寫,內容、字體不拘,需落款署名。
         3.每人限參加一組,以每人一件作品為原則,不得重複送件(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4.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經查獲或評審認定不實,取消參賽資格及三年內不
          得參賽。
         5.參賽者請詳填簡章後附之【報名表】,將其貼妥於作品背面右上角,以掛號信件郵
          寄,或專人送交至主辦單位以免遺失。
   (二)決賽:
         1.作品經初審後,入選名單將於1011228(週五)公佈於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
           【最新消息】,並以專函通知,參加決賽者請自備筆、墨、書寫工具,比賽用紙
           由主辦單位提供,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選。
         2.字體不拘,書寫內容及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當場發給。
         3.作品請落款用印,國中、小學生組如無印章者,僅款文即可。
         4.社會組除現場書寫春聯外,須加書「條幅」乙件。
         5.參賽作品(含初選、決賽),均不予退件,本局得對所有得獎作品為無償教學、研究、
          攝影、宣傳、出版、公開展覽、上網展示、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等任何形式
          之非營利性使用,參賽者不得異議或對本局主張著作財產權。
         6.各組得獎人數得視作品水準及參賽件數由評審決議酌量增減。
         7.各組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稅金。
十一、評審:初審及決賽評審,均由主辦單位遴聘知名書法名家擔任評審委員。
十二、獎勵辦法: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中年級組
一人
獎金5000
一人
獎金3000
一人 
獎金1000
十五人
獎金500
若干名
    
高年級組
一人
獎金5000
一人
獎金3000
一人 
獎金1000
十五人
獎金500
若干名
國 中 組
一人
獎金6000
一人
獎金4000
一人 
獎金2000
十五人
獎金1000
若干名
高 中 組
一人
獎金7000
一人
獎金5000
一人 
獎金3000
五人
獎金1000
若干名
大 專 組
一人
獎金7000
一人
獎金5000
一人 
獎金3000
五人
獎金1000
若干名
社 會 組
一人
獎金20000
一人
獎金15000
一人 
獎金10000
十五人
獎金2000
若干名
長 青 組
一人
獎金10000
一人
獎金6000
一人 
獎金3000
五人
獎金1000
若干名
                        (佳作以上得獎者另頒發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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